2020年12月4日 星期五

後續報導 長崎女性向警方諮詢後仍遭男性殺害事件 男性嫌犯遭到起訴

 

 

前情:https://ossannotokoro.blogspot.com/2020/11/10.html

 

        一名男性因為殺害女性熟人,長崎地檢2日依殺人罪嫌起訴這名家住長崎縣佐世保市相浦町、從事漁業的三宅秀夫嫌犯(42)

 

        根據起訴書的內容,三宅被告於1110日在長崎縣佐佐町小浦免,以雙手壓迫女性服裝店從業人員(當時41)的頸部,並以電線勒脖,進而殺死了女性。之後受害女性被人發現倒在路旁。

 

        受害女性於事件前的1030日曾打電話向佐世保署諮詢與被告之間的糾紛,長崎縣警正在調查警方在此事的應對上是否有問題。

 

        關於家住佐世保市的女性服裝店從業人員(當時41)在佐佐町遭人殺害的事件,記者採訪相關人員時得知,受害女性曾向身邊的人吐露過遭受過來自2日被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的熟人三宅秀夫被告(42)的跟蹤騷擾與暴力行為。受害女性也曾於事件發生10天前向佐世保署諮詢,但最終未能阻止事件發生。

 

        事件發生於1110日下午3點左右,當天晚間三浦被告打電話到相浦署,稱:「我殺了人。」並到署裡自首,本案才遭到曝光。

 

        認識受害女性的相關人員表示,受害女性在事件前曾向身邊的人坦露被告曾經在住處前埋伏等待自己回家,以及自己曾遭被告施暴等事,大家勸她找警方諮詢。受害女性於1030日向佐世保署諮詢自己與被告之間的糾紛,佐世保署建議受害女性將此事告知家人等身邊的人。

 

        長崎縣警內部規定,警察署在接獲民眾諮詢關於男女之間的糾紛時,需要將諮詢內容當做「人身安全關聯事體」向警察本部報告。因戀愛糾葛而發生的暴力行為與跟蹤騷擾行為等都算人身安全關聯事體,警察本部收集這些事體報告後,判斷糾紛的危險性與急迫性。

 

        由於這類男女糾紛可能發展成重大事件,警察廳於今年323日向全國警察本部發送通知,通告關於此類事情的「應對注意事項」。其中提到,警員在了解事情的階段時,「為了更加適切地判斷危險性等,要將事情當做廣義的人身安全關聯事體」,要求警員要徹底做到迅速報告警察署或縣警本部。長崎縣警表示,佐世保署還在判斷受害女性的諮詢是否符合人身安全關聯事體,並未報告警察本部。另一方面,長崎縣警以「關係受害女性的隱私」為由,並未公開受害女性諮詢的內容。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bcec827244c86da058c053f6417134eb69b1259d

 

#Nagasaki Prefecture

#murder

 

#あの助言、本当に馬鹿馬鹿し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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