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https://ossannotokoro.blogspot.com/2021/02/blog-post_79.html
關於去年11月,長野縣輕井澤町立小學的男性講師(42歲)對高年級男學生體罰,造成對方頭蓋骨骨折的問題,長野縣教育委員會12日發表,對這名講師處以停職4個月的懲戒處分。另外,同校的男性校長(56歲)因為未能防止體罰,也遭到減薪十分之一(1個月)的處分。
根據發表的內容,該名講師於去年11月13日,因為男學生用球打到另一名在校內庭院玩的男學生後不肯道歉而反抗,於是踩踏男學生的胸口,此時男學生的頭撞上鐵製水溝蓋,造成男學生受傷,在醫院住了12天,傷勢完全痊癒需要約1個月的時間。
然而講師自稱「迷失自我,無法做出冷靜的判斷」,並未向男學生的班導師或校長等人報告此事。
原山隆一教育長在記者會上致歉道:「無論是怎樣的體罰都不可原諒。讓兒童受到嚴重傷害的講師與校長責任重大。」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f412175f63e7b896a6b30beb816eee9828437e6f
#Nagano
Prefecture
#何これ?意味わかんない。「体罰はいかなるものでも許されない」と言って、結局加害者の講師は停職しかないなんて、この痛みがちっともない処分で、一体どこが懲戒なんだ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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