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將在社交媒體上認識的女國中生帶入酒店,被警方依誘拐未成年人嫌疑逮捕的男性國中教師,記者採訪搜查相關人員時得知,因為男性國中教師也涉嫌與女高中生發生性行為,警視廳1日依違反兒童買春兒童色情片禁止法(兒童買春)嫌疑,再次逮捕這名男性教師。男性教師的手機上有刪除記錄的隱滅證據痕跡,警方認為男性教師利用社交媒體與少女們取得聯繫,正在進行調查。
再次遭到警方逮捕的,是在東京都中野區區立國中擔任理科教師的船山恭宏嫌犯(43歲,家住練馬區南大泉)。船山嫌犯涉嫌於去年8月下旬至今年1月下旬之間,明知女高中生(17歲)未滿18歲,卻仍然多次在茨城縣土浦市內的酒店裡,交付現金給對方,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兩人疑似是透過社交媒體而認識的。
船山嫌犯因為將在社交媒體上發表「想要離家出走」的女國中生帶到東京都內的酒店裡等,而於2月被竹塚署依誘拐未成年人嫌犯逮捕。
船山嫌犯疑似發送訊息給女國中生,稱:「我幫你出住宿的錢」,將人引誘出來。船山嫌犯曾經供稱:「如果有機會的話」,透露出猥褻目的。警方在後續調查中查到船山嫌犯也涉嫌實際與對方發生過性行為,後來船山嫌犯被檢方依誘拐未成年人與違反東京都青少年健全育成條例罪嫌起訴。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f6341d7d8ec308e5cd06c2aff7baa23e9c5afb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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