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男性開著大型卡車撞死騎著自行車的國中生的事件,法院對男性被告做出緩刑的有罪判決。
根據起訴書的內容,家住愛知縣西尾市的卡車司機–石館滿也被告(48歲)於去年6月,開著大型卡車在愛知縣安城市高棚町為了去加油站而進入人行步道時,撞上騎著自行車正要上學的國中一年級學生–加藤大翔同學(當時12歲),造成對方死亡,故而被檢方依過失駕駛致死罪嫌起訴。
29日在名古屋地方法院岡崎分部舉行的判決法庭上,鈴木真耶法官稱:「被告在注意義務上有所疏失。」另一方面又以「被告的駕駛行為並非無照駕駛或酒駕等輕率駕駛」為由,宣判對被告處以3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
得知判決結果,大翔同學的父親的反應是…
「(這樣的)判決並不會讓事故減少。大人不可以奪走孩子的性命。」(大翔同學的父親)
死者家屬的意向是要求上訴。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677954027e6c15e27577054c687670929d7b6b6e
#Aichi Prefecture
#reckless driving causing death
#執行猶予の理由、無茶すぎ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