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8日 星期六

後續報導 白金高輪站硫酸事件 嫌犯被依傷害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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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在東京地鐵南北線白金高輪站(東京都港區)朝人潑灑硫酸而遭到警視廳逮捕的花森弘卓嫌犯(25歲,家住靜岡市,大學生)17日遭到東京地檢依傷害罪嫌起訴。受害的男性上班族(22)當天接受記者採訪,提到:「走到潑硫酸這一步,他的心中發生了什麼,希望在法庭中解開。」

 

        受害男性因事件而在臉部、肩膀、胸部等處受到重度燙傷,醫生說:「想要完全治好,就需要移植皮膚。」同時視力也時好時壞,難以看清遠方。

 

        事件發生後的住院費約花了50萬日元,現在也因為定期到醫院看診,每月需要約5萬的治療費與交通費,但截至目前為止,只收到東京都的10萬慰問金。每當體溫升高,或是只受到一點刺激,傷口就會痛。

 

        事件前,受害男性是不動產公司的業務,一直覺得自己的工作有價值。現在上司與同事都希望受害男性回公司上班,但受害男性坦白道:「跟人打交道,會不會被捲入同樣的糾紛裡,因而感到不安。不想再次體驗這樣的經歷,所以在考慮是不是可以從事極力避開與人打交道的工作。」受害男性也說道:「工作地點已經被(花森被告)找到了,如果回原公司的話風險很高。」

 

        受害男性也對於花森被告被依傷害罪嫌起訴一事感到違和。「或許就現行法律來說只能這樣,但我的人生受到傷害了,所以曾經不理解對方居然就只有這點罪名。一想到對方可能幾年後就出獄,就覺得很可怕。」

 

        受害男性是花森被告之前就讀的琉球大學(沖繩縣)的學弟,隸屬於同一個電影社。去年9月,花森被告使用免費通訊軟體「LINE」傳訊稱:「給我使用敬語」,之後便斷絕聯絡,疑似是花森被告單方面怨恨受害男性。

 

        東京地檢表示,花森被告於824日晚間95分左右,在白金高輪站從地下2樓往地下1樓的手扶梯上,經過受害男性時朝對方潑硫酸,造成對方雙眼眼角膜損傷,臉部與肩部等地方燙傷,檢方對花森被告進行至本月10日為止的3個月鑑定留置,認定花森被告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來源:

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37648699a20aabc36095b08710c93fda9c9d94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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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ju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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