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一名46歲男性於4年前在所澤市某棟民宅裡,殺害76歲女性與53歲男性母子兩人,並遺棄屍體,故而遭到檢方依殺人等罪嫌起訴的陪審員法庭,埼玉地方法院18日宣判對這名男性被告處以28年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的內容,大谷龍次被告(46歲,居所不定、無業)於2018年2月在所澤市西所澤某棟民宅裡,殺害該棟民宅的住戶入江富美子女士(當時76歲)與入江女士的次男大崎欣孝先生(當時53歲),並與男性熟人一起將大崎先生的遺體遺棄在浴槽裡。
18日的判決庭上,埼玉地方法院的小池健治審判長稱:「沒有必要卻拿出菜刀的大崎先生或許有不是,但以大谷被告以該把菜刀朝大崎先生的背部與側腹等處至少捅刺24次,根本想要殺死對方的殘忍態度,可減少的非難程度也有限。」
另外,小池審判長稱:「被告為了延遲殺害大崎先生一事被人發現,一併殺害入江女士,實屬武斷,動機極為自私,擔心殺害2人之事被發現而遺棄遺體的行為實為惡質。」因此宣判對大谷被告處以28年有期徒刑。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39a8fc02d520d5320b9cecc276e0d210c6c3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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