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https://ossannotokoro.blogspot.com/2021/10/blog-post_10.html
關於因為侵入市公所偷盜現金而遭到檢方起訴的前公務員被判有罪。
前靜岡市職員野田雄太被告(27歲)因為於去年9月至10月之間,侵入愛知縣的東海市公所、靜岡縣的富士市公所與御殿場市公所,偷走現金合計約57萬日元,故而遭到檢方依竊盜與侵入建築物罪嫌起訴。
28日在名古屋地方法院半田分部舉行的判決庭上,秋本圓香法官指出:「被告因為賭博而債台高築,無法周轉,因本身是市公所職員,對辦公大樓的警備十分熟悉,認為可以輕鬆偷盜。」並稱:「基於此動機,無可酌情考量之處」,但「被告已經遭到懲戒免職,受到社會制裁」,故而宣判對野田被告處以3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672bd3ae3732b6ddf07a285629152179ae1c11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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