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7日 星期六

後續報導 家電量販店裡自稱是新冠肺炎患者 法院判處被告有期徒刑10個月




關於3月在名古屋市中村區的家電量販店裡,家住中村區的派遣員工岸野尚史被告(43)自稱「我是新冠肺炎感染者」,妨礙店家業務,而遭到檢方依以威力妨礙他人業務嫌疑起訴的事件,26日於名古屋地方法院舉行判決庭。田邊三保子法官宣判對被告處以有期徒刑10個月(檢方求刑16個月)

        根據判決書內容,岸野被告於329日早上1116分左右,在喝醉酒的狀態下,在家電量販量店裡對店員說「我是新冠肺炎感染者」,導致店家需要通報警方、進行店內消毒等,妨礙店家業務。

        田邊法官指出:「被告所言雖然可以認為是醉酒狀態下的輕率發言,但考慮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感染擴大已經成為深刻的社會問題,被告所言影響的不只是店家的營業,甚至是社會全體,影響之大,不可不謂嚴重。」田邊法官考慮到岸野被告有多次前科,其中也有如同本案一樣,是飲酒過後所犯的案件,故而決定讓被告服刑。

        宣判後,田邊法官向岸野被告說:「自己說的話所造成的影響,會比自己認為的程度還要來得嚴重。」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官認為岸野被告喝過酒後來到家電量販店想要購買手機,但因為契約手續持久費時而心生焦躁,故而犯案。岸野被告稱:「當時以為新冠肺炎就是較強的流感而已,就當是開玩笑地說了。」


#Aichi Prefecture
#forcible obstruction of business

#うん。。。珍しく実刑判決を言い渡した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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