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因為將2歲長男丟到地板上殺死長男,故而遭到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的倉重貴英被告(37歲,家住山口縣岩國市、無業)的陪審員法庭,廣島地方法院22日宣判對倉重被告處以12年有期徒刑(檢方求刑17年有期徒刑)。杉本正則審判長表示,「被告因為生氣便將長男丟到地板上,如此的犯案動機實為任性至極,毫不講理。」
根據判決書的內容,倉重被告於去年7月3日,在當時所住的廣島市西區某間公寓裡,雙手舉起長男結兜小朋友並丟到地板上,造成長男後腦勺著地而死亡。
判決書中,杉本審判長指摘倉重被告將被診斷為腦性麻痺、身高約78公分的結兜小朋友從約110公分的高處往地上丟一事「是非常危險的行為。」杉本審判長也提及倉重被告之前就曾對結兜小朋友施暴,曾經因此多次受到親戚們的提醒與勸告,杉本審判長稱:「倉重被告值得進一步的嚴厲批評。」
來源:
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b941204f5b20c075e7b7957bbf274b4a97700d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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