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7日 星期二

61 x 10% = 7?蝦皮是九漏魚,還是蓄意侵占?

 

        先說結論:蝦皮就是個污糟的購物平台,能不用就儘量不用。若非不得已必須使用,避開高雄的賣家,畢竟蝦皮上小號太多,保不齊就碰上這次給大叔惹事的那間,萬一不幸遇上收到的商品缺件漏寄,一定要堅持整張訂單退貨退款,不然就會後患無窮。

 

        大叔就是沒有堅持住,一時心軟同意賣家部分商品缺件退款,沒想到過程中又出問題,賣家卻從此裝死斷聯,蝦皮則是趁著退款過程侵占大叔資產,大叔向消保會提出消費爭議、繼而進入調解,蝦皮也十分大牌地不出席,如此無視國家機關、蔑視消費者的態度令人感慨不愧是資本大家的傲慢。

 

        事情過程很簡單,就是大叔在蝦皮上向位於高雄的賣家下單買了膠水等物品,原金額為台幣207元,使用賣家9折優惠卷後,付款金額為台幣186元,再加上使用10%蝦幣回饋券,完成訂單後大叔可得18.6蝦幣的回饋。不幸的是,賣家漏寄膠水後賣慘,大叔未曾多想便同意辦理部分商品缺件退款,結果賣家退回61元,蝦皮扣走大叔7蝦幣。

 

        膠水原價68元,打9折後賣家退回61元,這個部分沒問題,有問題是回饋蝦幣的算法。蝦皮在回覆消費爭議函裡自己承認回饋蝦幣是「以『實付金額』計算,並按照消費者所購買的各項商品金額比例計算分別獲得蝦幣數額」,以及「案關商品實付款項為61元」,但堅持案關商品「分配回饋7蝦幣,故部分退款後此商品亦扣回7蝦幣無誤」。

 

        等等,61 x 10% = 7?你的數學這麼天秀,你的小學數學老師知道嗎?還是蝦皮上上下下整間公司的員工都是九年國民義務教育的漏網之魚?抑或是在蝦皮平台的蝦皮宇宙裡,蝦皮旨意大過國家律法,高於邏輯常識,蝦皮說什麼就必須是什麼?又或者,以上皆是?

 

        整件事最令人氣憤的是,即使遭受指摘,蝦皮就像卡帶的播放機似地,不斷將「合理分配計算」、「計算無誤」等詞彙車軲轆般來回重覆,臨到調解會出席時間,打個電話跟消保官說不出席就完事了。消保官說在調解階段,被投訴方只要不出席或是在調解會上堅持自己沒錯的說法,消保官也不能怎麼樣,只能出具調解不成立的結果書而已,消費者若仍有不服,只能提出消費訴訟。行吧,這麼弱勢的消保官真的能保護消費者嗎?總之大叔是沒被保護到。反觀蝦皮從頭到尾就是一副「我沒錯,你投訴到消保會也沒用,有本事就去告我」的無賴氣習,端的令人噁心又為之氣結。

 

        另外,令大叔擔憂的是,蝦皮藉著商品缺件退款的手續中,恣意侵占消費者資產這件事。蝦皮的使用者都知道,蝦幣可以折抵消費,1蝦幣等同1台幣。因此蝦幣為有價貨幣,且值同新台幣的資產地位無可置疑。不管金額為何,蝦皮超額扣除消費者的蝦幣就是侵占消費者資產。本次大叔損失不到1蝦幣,大約是案關商品的1%,可是目前銀行存款利率都沒有1%,蝦皮只是辦個部分商品缺件退款就能獲利1%,完全是無本暴利。這次大叔被薅1%,下次若是有倒楣消費者遇上的是10%20%,甚至更高呢?那麼蝦皮究竟是購物平台,還是藉平台建立流動金庫,一逮著機會就盡情薅羊毛?

 

        領回調解結果書後,大叔很認真地考慮過要去提小額訴訟,但是查了一下標的金額太小,覺得法官可能會直接把大叔打出來,最終還是打消這個念頭,也就只能在網上留個記錄,提醒自己日後要小心遠離可以指鹿為馬,無視律法邏輯的資本力量了。

 

        遠離蝦皮,遠離噁心,遠離侵占,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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