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員因為酒駕引發事故,山梨縣警25日對這名南甲府署的男性警部處以懲戒免職處分。
根據警方發表的內容,這名男性警部於10月29日凌晨,在喝酒後駕駛小型轎車,在昭和町引發事故,撞上消防水管收納庫等,故而遭到檢方依違反道路交通法(酒駕)罪嫌起訴,甲府簡易法庭7日做出罰款40萬日元的簡易判決。
男性警部在面對警方調查時說明與部下等人在2間餐飲店裡喝了約5杯左右的碳酸酒精飲料,以及啤酒與日本酒等,並稱:「以為只要不引發事故就沒事。」
梶原田鶴警務部長發表聲明道:「這是取締酒駕、促進防止事故的警員不該有的行為,我們將推行有效措施,讓職員們再度喚起遵法守紀意識。」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40df3de25fd228709c1d7849df1401b1a8907c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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