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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甲府市的殺人縱火事件,甲府地檢依殺人等嫌疑起訴遠藤裕喜被告(19歲)。改正少年法施行後,18與19歲少年被定位為「特定少年」,起訴後可以實名報導,此次甲府地檢首次公布特定少年的姓名,其理由是…
本案為去年10月,在山梨縣甲府市發生的殺人縱火事件。遠藤裕喜被告(19歲)以小刀多次捅刺並殺害井上盛司先生與妻子章惠女士,對民宅縱火造成民宅整個燒毀,故而遭到檢方依殺人與對現住建築物等縱火等4項罪嫌起訴。
遠藤被告是井上盛司先生長女的熟人,供稱:「單方面對長女抱有好感,但感情的發展不如己意,就想要殺掉他們一家人。」疑似對井上先生一家心生怨恨而犯案。
遠藤被告為19歲,根據本月1日施行的改正少年法,18與19歲少年被定為「特定少年」,起訴後可以實名報導。本案是改定少年法施行後,檢方首次公布「特定少年」的姓名。
對於公布姓名的理由,甲府地檢稱:「被告深夜侵入民宅,殺害2人後,又對民宅縱火,犯罪情節重大,對當地社會影響深刻,我們考慮諸多事情,決定公布。」
另外,遠藤被告於上個月被移送甲府家事法庭,但甲府家事法庭稱:「男性計畫性地犯案,罪行極其殘虐,未見男性有反省之意或對受害者道歉的態度」,下結論道男性應當受到與成人相同的刑事處分。
遠藤被告之後將接受陪審員參與審理過程的刑事法庭。
來源:https://news.yahoo.co.jp/articles/9f7a30174c8bea9096996c161ca8df4ae1d3dd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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